5月26日,莱绅通灵(603900,SH)公告称,收到2020年年报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交所对公司2020年年报及相关公告进行了事后审核,要求公司进一步说明并补充披露信息。
其中,《问询函》要求莱绅通灵披露公司与加盟商之间是否为买断式销售,加盟商是否有权要求退换货;前五名供应商的名称、采购年限、是否为报告期新增、采购金额、占比及同比变动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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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后年报从未披露供应商具体信息
根据2020年年报,莱绅通灵主要销售钻石、翡翠等珠宝饰品,销售模式主要分为直营和加盟。其中,加盟模式收入确认时点为商品已交付予客户且客户已签收确认,报告期内该模式实现营业收入1.76亿元。
《问询函》要求莱绅通灵披露:与加盟商之间是否为买断式销售,加盟商是否有权要求退换货,如有,列示最近三年的退换货金额、原因及对应的收入确认、冲回情况;退换货品的后续处理情况,相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2020年年报还披露,莱绅通灵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为1.33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52.50%,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为0。
《问询函》称,莱绅通灵作为钻石珠宝首饰零售企业,采购集中度较高,要求公司补充披露:前五名供应商的名称、采购年限、是否为报告期新增、采购金额、占比及同比变动;采购集中度较高的原因,是否存在对特定供应商依赖程度较大的情形。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翻阅历年公告发现,莱绅通灵自从2016年上市以来,从未在年报中披露供应商的详细信息(如下图)。
公司2016年年报截图
公司2020年年报截图
2016-2019年,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分别为7.79亿元、5.97亿元、4.28亿元、3.98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80.99%、61.24%、59.98%、53.44%;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分别约为3.67亿元、1.59亿元、6933.22万元、6397.97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38.10%、16.26%、9.71%、8.59%,呈逐年下降趋势。
不过,在2016年披露的招股书中,莱绅通灵曾披露其2016年上半年前五大供应商为:深圳市缘与美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星光达珠宝首饰实业有限公司、华比钻石(上海)有限公司、金嘉福钻石(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欧宝丽实业有限公司和欧陆之星钻石(上海)有限公司(二者有相同控股母公司,以下对前者简称上海欧宝丽),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6.92%、8.44%、10.01%、11.82%、44.45%。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欧宝丽一直与莱绅通灵存在关联关系,根据2020年年报,莱绅通灵称,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关联人上海欧宝丽等发生的日常采购、租赁等,报告期内,莱绅通灵与上海欧宝丽因“采购商品”发生的关联交易额为25.12万元。
此前曾收监管工作函
根据《每日经济新闻》此前报道,莱绅通灵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对资金占用发生时间、方式、金额等进行了核实。自查结果为:公司累计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沈东军占用资金1400.41万元。
其中,2017年4月、2017年9月,莱绅通灵通过安徽省佳世德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世德)以人事代理费的形式分别为沈东军垫支49.39万元、33.59万元,合计82.97万元;2017年8月、2018年2月,莱绅通灵通过佳世德以人事代理费及劳务费的形式分别为沈东军垫支48.00万元、279.01万元,合计327.01万元;2019年12月,莱绅通灵为沈东军垫支推广及调研费340.32万元、技术及咨询服务费483.25万元,合计823.57万元。
此外,2019年度及以前年度,莱绅通灵通过日常费用报销的形式代沈东军承担个人非履职相关的费用共计166.86万元。沈东军已于2021年3月24日之前将全部占用资金归还公司。
4月30日,莱绅通灵公告称,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事项明确监管要求”收到监管工作函。
2020年年报披露,莱绅通灵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3595.07万元,其中包括应收沈东军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款项余额531.98万元,期初余额1400.41万元;保证金及押金2959.99万元,期初余额2654.94万元。同时,前五名欠款方中有四笔款项性质为押金及保证金,且其中两名所欠款项账龄在5年以上。
《问询函》要求莱绅通灵进一步补充披露:上述保证金及押金的业务背景、账龄分布情况、主要应收对象以及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对于长期未收回的欠款,说明具体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是否存在其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上述两名所欠款项账龄在5年以上的公司为江苏蛟桥河步行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淮海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启信宝股权穿透显示,它们与莱绅通灵之间并无直接股权关联、董监高兼职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