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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标的业绩不达标 明牌珠宝收到6700万业绩补偿款

 时间:

202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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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日消息,明牌珠宝公告,由于2015年收购的标的苏州市好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约定期限内未完成业绩承诺,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收到相关承诺方6757万业绩补偿款,占2018年业绩承诺补偿款的54.87%。


收购标的业绩不达标 明牌珠宝收到6700万业绩补偿款


2015年12月25日,明牌珠宝与苏州好屋原股东汪妹玲、严伟虎、叶远鹂、陈琪航、陈兴、董向东、黄俊、刘勇等人签订了股权转让及增资协。明牌珠宝以自有资金4亿元受让苏州好屋16万元股权,以自有资金3亿元向苏州好屋溢价增资12万元。股权受让及增资完成后,合计获得苏州好屋28万元股权,占苏州好屋增资后注册资本112万元的25%。


根据《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苏州好屋原股东承诺: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苏州好屋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8亿元、2.5亿元、3.2亿元,盈利承诺期间的承诺盈利数总和为净利润7.5亿元。然而,苏州好屋2018年实际盈利1.88亿元,与承诺的3.2亿元相差巨大。根据协议,业绩承诺方汪妹玲、严伟虎等人需要向明牌珠宝支付1.23亿元的业绩承诺补偿款。


截至2019年8月15日,盈利承诺方已支付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2362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盈利承诺方汪妹玲、严伟虎、叶远鹂、董向东已另外支付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4395万元,盈利承诺方已经累计支付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6757.69万元,占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的54.87%。


另有两名盈利承诺方对后续业绩补偿作出承诺。明牌珠宝表示,将视情况采取合理有效措施以使剩余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的支付得到基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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